致学生交通安全的一封信范文(精选5篇)
在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对书信都再熟悉不过了吧,书信是写给具体收信人的私人通信。相信写信是一个让许多人都头痛的问题,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致学生交通安全的一封信范文(精选5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尊敬的学生家长、亲爱的同学们:
随着20xx年夏季高考、中考落下帷幕,暑期即将来临,目前疫情还没有完全消除,学生户外活动增多,防疫工作不能松懈,为有效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请大家在做好自身安全防护的同时,注意交通安全,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不要因为交通违法或交通事故,让毕业季成遗憾季,交通安全一定要牢记心间。
一、拒绝无证驾驶,放假不放“驾”。驾驶自行车必须年满12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并佩戴好安全头盔,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文明行车;驾驶摩托车必须年满18周岁,持有机动车驾驶证,方可驾驶机动车。《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并处十日以下的拘留。《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规定:“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人驾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二、拒绝酒驾,更要劝阻酒驾。“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酒后驾驶,属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更是冒着生命危险驾驶,达到醉酒驾驶标准的,还触犯刑法。酒驾的标准:当人体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为酒后驾驶;当人体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80mg/100ml为醉酒驾驶。《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两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或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请学生和家长牢记“生命无价,酒后禁驾”“醉驾要追刑,切勿存侥幸”,莫让酒驾毁了准大学生的未来。
三、乘坐正规车辆,安全文明出行。假期外出旅游放松心情时,请别放松“安全”。《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好安全头盔”。避免搭乘报废车辆及无牌、无证车辆;严禁搭乘超员超载车辆及货运车、农用三轮车等非客运车辆。遇到突发情况时保持冷静,并采取正确的自我保护措施。如遇到交通事故,要记住车的颜色、型号和车牌号,并及时拨打110、122、120以取得尽快处理。
暑期即将到来,希望各位家长和孩子们一起增强交通安全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杜绝不文明交通行为。让我们共同携手,做好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工作,为他们营造一个良好的交通环境,让出行更加平安、愉快!
祝各位学生和家长出入平安,家庭幸福!
xxx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尊敬的中小学生家长朋友:
交通安全关系到每一个家庭的幸福,提高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自我保护意识,切实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已成为学校、家长及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要教育孩子不乘坐报废车、黑车、无牌无证车、拼装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车及超员超载车辆。
上下车按先后顺序,过马路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
在上学和放学的路上严格遵守交通“八不准”;
不闯红灯、不逆向行走、
不穿越护栏、不乘黑车、
不骑“英雄”车、不抢道、
不跳车、不爬车
外出活动不要在马路上游玩嬉戏,骑车不戴耳机,不带人,不骑飞车,不骑车时勾肩搭背、互相追逐。学生骑车上学的,确保所骑车辆的性能良好。
根据国家法律规定:
申请机动车驾驶证需年满18周岁,未取得相应机动车驾驶证不得驾驶机动车;
未满16周岁不得驾驶电动自行车;
未满12周岁不得驾驶自行车。
家长朋友要做孩子的`榜样,不酒后驾车,不超员超速驾车,骑乘摩托车戴头盔;要积极配合学校对孩子进行交通安全知识教育;接送孩子时,要自觉服从执勤公安交警及学校保卫的指挥,共同维护校园周边秩序。
要教育孩子不到铁路沿线、附近或线路上玩耍,以免发生伤亡事故;不在铁路线上放置任何异物,以免列车发生脱轨现象,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损失;不向铁路沿线列车投掷石块等异物,以免造成列车旅客伤亡,确保铁路畅通营运。
尊敬的家长朋友,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关心、爱护他们是学校、家庭、社会的共同职责。我们真诚希望在您的大力支持配合下,携手筑起学生交通安全的长城,创造一个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保障孩子的健康成长。
这些都是交通安全常识,道理也很简单,关键是我们做到。
每天车流、人流交汇,本身就是极大的安全隐患,我们要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安全行为习惯。
xxx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亲爱的学生朋友们:
你们好!暑期已经到来,但是你们在外出游玩、走亲访友的时候,千万不能忽视交通安全哟!我们要始终牢记:生命至上,平安出行。
在交通安全方面,同学们应该做到以下几点:
1、在道路上行走时,要在人行道内行走,或者靠道路两侧行走,不要再道路上坐卧、嬉戏、追逐或者长时间逗留;不在道路上踩滑板、踢球、滑冰鞋等等;横过道路时,要观察车辆动态情况,确认安全后才能横过公路,未成年的儿童必须有成年人带领,不能突然穿过公路。
2、乘坐公共汽车或者其他交通工具时,等车辆停稳时,从车辆右边上下车,按照先下后上的原则;坐在车内不能将手、脚、头等身体的任何部位伸出车窗外;不准在车内嬉戏打闹,要尊老爱幼讲礼貌,见老弱病残及孕妇要主动让座;不准携带打火机、烟花炮竹、摩丝、香蕉水、汽油等易燃易爆物品上车。
3、乘坐摩托车、电动车要正向骑座,并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摩托车只能乘坐一人,轻便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不能乘坐人;未满12周岁不能乘坐摩托车、电动车;乘坐汽车要系好安全带;不准乘坐三轮摩托车、农用运输车以及货车的车厢。
4、未满12周岁不得骑自行车;未满16周岁不得骑电动自行车;未满18周岁不得驾驶机动车,驾驶机动车必须经过驾驶员考试合格后,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才能驾驶机动车;已满12周岁不满16周岁骑自行车不准带人;驾驶的机动车应当登记入户,悬挂车辆号牌,检验合格并参与保险。
5、在道路上骑自行车或者电动自行车等非机动车时,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标明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紧靠道路右侧行驶,遇到转弯时,应当减速慢行,伸手示意,切不可突然猛拐,抢行通过。
6、发生或者遇到交通事故时,应该沉着冷静,并立即拨打110报警,有人员受伤时还需拨打120急救电话抢救伤者。
7、在驾驶机动车、骑自行车、电动车自行车、走路时,要遵守交通信号指示,不能闯红灯,要做到:红灯停,绿灯行,黄灯闪烁等一等。
8、在骑自行车或者电动自行车时,不得安装遮阳伞,不得双手离把,不得打伞,不得接打电话,不得玩手机,要保证注意力高度集中。
同学们!生命只有一次,不会重新再来,请珍爱生命,平安出行,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抵制交通违法行为,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模范,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创美好的未来,在健康快乐中茁壮成长!
xxx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亲爱的同学:
你好!在寒假来临之际,祝愿你健康成长,假期愉快!
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幸福。近年来,交通事故给青少年造成伤害的事例不胜枚举,究其原因是多方面的,但主要还是由于我们身边的一些同学因缺乏安全防范意识和交通安全知识而导致的。为了确保寒假期间的交通安全,让学校、家长、社会放心,希望并要求你做到:
一、自觉学习交通安全知识,接受学校、交警等有关部门的交通安全知识和文明参与交通教育,做到安全出行,文明出行;
二、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在道路上逆向骑自行车、不在非机动车道内骑行、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骑自行车、随意横穿马路以及无证驾驶摩托车、骑车走路闯红灯等均属交通违法行为,必须坚决制止,横过马路时要走人行横道,并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服从交警指挥;
三、如违反交通规则,自愿接受学校、家长和交警部门的教育和处罚。
生命是十分宝贵的。只要我们每时每刻,将交通安全牢记心中,我们就可以远离交通事故,远离伤害,就会拥有一个健康、快乐的人生!
xxx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各位同学及家长:
你们好!孩子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加强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工作,为学生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和交通环境,使他们能健康、幸福地成长。为确保广大学生生命财产安全,恳请广大学生及家长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做到“知危险会避险,安全文明出行”。
一、教育孩子在公路上靠右侧通行,横过街道时要走人行横道,不在汽车临近时突然横穿马路,不在公路上要打闹。
二、教育孩子不乘坐超员超速车,不乘坐营运手续不齐全的车辆,不乘坐三轮车,无牌照车辆,行驶速度慢的大货车不乘坐假牌照,酒后驾驶的车辆以及技术质量不合格的车辆。
三、家长及学生骑乘摩托车、电动车时佩戴好安全头盔,遵守交通信号灯。
四、严禁学生乘坐机动车过程中将身体的任何部位伸出车外或跳车,不得攀爬行进中的车辆,要遵守乘车规定,有顺序的上下车。
五、走路要走人行道,没有人行道的靠路边行走。不要边走路边看书或追逐打闹。横过公路要走人行横道,没有人行横道的需注意来往车辆,不要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
尊敬的家长,孩子的安全是您和我们最大的牵挂,交通安全关系到孩子的一生,也维系着您一家的幸福。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从现在做起,为孩子撑起一片平安的蓝天。同时,在疫情防控期间,要认真做好自身防护,勤洗手、健康饮食、科学作息、加强锻炼、勤测体温、外出佩戴口罩,尽量不去人群聚集的地方,自觉降低传播疫情的风险!最后,祝同学们学习进步、健康成长!
南康区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xx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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